关于编写学院2016年教育年鉴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辽宁教育年鉴》2016卷编撰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8〕93号)精神,学院决定开展渤海船舶职业学院2016年教育年鉴编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年鉴内容应真实客观反映学院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各方面的重大改革进程、取得的主要成绩。格式见附件样板。
二是各相关部门要确定一名撰稿人,并根据《学院年鉴(2016)目录及分工》(附件)要求,负责本部门入编材料的收集、撰写、报送工作。
三是入编材料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印章(电子稿一并提供),于2018年6月25日前报送至院办(档案馆)马继群处。
附件:1、学院年鉴(2016)目录及分工
2、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辽宁教育年鉴》2016卷编撰工作的通知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办公室(档案馆)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