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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2019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9/05/17 13:24:10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了做好2019届毕业生离校工作,为全体毕业生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确保学院安全稳定,现将毕业生离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一、时间安排

1、教学活动:按教务处《关于2019届毕业生返校考试及毕业答辩等事宜的通知》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如下:返校时间530日,补考、大补时间645日,实践补考531-66日,毕业证发放到各系时间622日。

2、毕业典礼:63日上午900

3、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间:64日、5

4、毕业生办理暂缓离校手续:65

5、毕业生离校时间:64日至66日(周四)1930

6、毕业证书集中发放时间:623-27

二、各单位须完成的相关事宜

教务处:

1、负责毕业考试、毕业补考、毕业实践等教学环节组织落实;

2、负责毕业生信息核对及证书发放,将结业生名单转送招生就业处;

3、打印毕业生成绩单并转交学生处归档;

4、清查实践教学仪器、核对教材款。

各系

   1、组织毕业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上交学生处;

2、开展毕业生离校教育;

   3、组织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下发、回收并保管《渤海船院2019届毕业生离校通知单》;

4、回收学生证,办理离校手续时,交到学生处进行注销;

5、统计毕业生通讯录,内容包括:班级学号、学生姓名、性别、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收信人姓名、联系电话、QQ号、微信号等;

6、组织填写2019届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表,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招生就业处。

7、根据《渤海船院2019届毕业生离校通知单》签字情况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将毕业证、户口、报到证发到毕业生个人手中,没有发放的毕业证、户口、报到证于628日返到学生处(附通讯录),由学生处统一邮寄。

8、组织学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9、做好毕业生参军报名的相关工作。

10、做好有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生相关工作。毕业前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 服务系统,通过“个人信息变更”和“毕业确认申请”模块,核对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待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离校。

11.组织毕业生填写就业状况调查问卷。要求全体学生登录学院官网,按要求填写调查问卷,务必要填写邮箱、QQ号和手机号。此问卷是毕业生质量报告和人才培养质量报告的重要内容,大约半年后还根据学生所留信息进行跟踪调查。

学生处:

1、发放、收取、审核毕业生登记表;

2、组织2019届毕业生评优、奖学金评比、助学金发放工作;

3、组织开好毕业典礼;

4、学生证注销(不上交学生证按丢失补办处理,收取注销费用30元);

5、汇总各系毕业生通讯录,邮寄未发出毕业证、户口、报到证等;

6、整理邮寄毕业生档案。

7、组织做好毕业生应征入伍及直招士官相关组织工作。

8、做好毕业生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

招生就业处:

1、就业派遣、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信息库;

2、办理、发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组织毕业前的招聘活动;

4、做好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工作;

5、填写毕业生信息表;

组织部:毕业生组织关系转递

图书馆:

办理图书的归还。

舍管中心:

1、宿舍家具验收提出家俱损坏清单及扣款金额报财务处;

2、组织各系做好学生宿舍钥匙的回收;

团委:以班级为单位办理团关系(要求带团员证)转出手续;

餐饮中心:学生校园卡注销后,退还毕业生卡中剩余款。

保卫处:办理、发放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财务处:

1、核对教材款,多退少补;

2、清理拖欠学杂费,将欠费毕业生名单转教务处和各系。

3、毕业生奖助学金发放。

教育技术中心:办理校园卡注销

三、注意事项及有关说明

1毕业生离校须持离校通知单以班级为单位办理离校手续,各单位要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核查,没有问题后由经办人签字盖章确认,有问题要注明原因,但不签字。

2、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不得空岗。

学生处:4号楼115室,联系人:高健、檀森 联系电话:2465880

安全保卫处:4号楼101室,联系人:张刚 联系电话:2465770

教务处:5号楼C407室,联系人:常亮、张伟 联系电话:2465854

账务处:4号楼211室,联系人:兰教梅、屠媛星,联系电话:2465828

招生就业处:10号楼B211室,联系人:施桂梅,联系电话:2465111

团委:10号楼B223室,联系人:张佳佳,联系电话:2465898

餐饮中心:餐饮二部二楼财务室,联系人:王军 赵丽秋,联系电话:2465605

图书馆:3号楼图书馆一楼服务台,联系人:包娜,联系电话:2465475

宿舍管理中心:2号宿舍楼207室,联系人:张艳,联系电话:2465665

3、离校通知单签字单位不分先后,学生办好离校手续后将离校通知单汇总到各系,由各系负责保管,并将未办理离校手续及离校通知单未全部签字情况做好记录。

4、凡未办理离校手续及手续不全的毕业生,将不发放毕业证,所有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5、经学院允许不返校毕业生的离校通知单由所在班级指派专人负责代办,毕业证、户口、报到证由学生处负责邮寄。

6、因考试等原因未能及时离校的毕业生,集中办理暂缓离校时间65日,由各系负责做好登记审批,并将名单报学生处和宿舍管理中心,其管理按照在校生相关规定执行。

7、各部门、各系负责做好毕业生的归档工作,各部门在转递各种材料时,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交接记录。学生处将于毕业生离校后进行档案的整理邮寄工作。

8、毕业生离校前,各系负责组织所在教室、宿舍的清扫工作,要求干净、整洁,设备、家具完好无损,由系部、宿舍管理中心验收。

967日以后办理离校手续的毕业生,须持原离校通知单或由系补发新离校通知单按上述规定办理。

10、学院要求,在毕业生离校期间,凡涉及毕业生离校的具体工作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学生处、安全保卫处、宿舍管理中心及各系工作人员要深入学生当中,加强值班、值宿,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安全、有序、平稳、顺利。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





渤海船院2019届毕业生离校通知单

姓名: 班级学号: 系别:

序号

单 位

签字盖章

备 注

1

教务处(实践办)



2

财务处



3

保卫处



4

招生就业处



5

图书馆



6

餐饮中心



7

学生处



8

团 委



9

舍管中心



10

所在系



















注:签字栏内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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