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9届毕业生中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院奖学金的通知
各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当代青年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学院要求,现将我院2019届毕业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学院奖学金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2019届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和名额:严格按照《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学生须知》中《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执行。
三、评选程序
1.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工系统中进行申报,申报程序如下: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在学工系统评奖评优模块中申请-----班主任、辅导员审核-----各系书记、副书记审核-----学生处审核。(先进班集体由班长或团支书申报)
(2)学院奖学金
在学工系统学生资助模块资助管理中学生资助管理下进行申报-----班主任、辅导员审核-----各系书记、副书记审核-----学生处审核。
2. 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要认真填写《先进个人登记表》、《先进班集体申报表》,一式一份,由各系负责审核、并向学生处报送。
3. 符合申报学院奖学金的个人填写《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由各系负责审核、并向学生处报送。
四、评选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系要把评选和推荐活动作为引导学生坚定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高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及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形式和具体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确保评选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2. 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各系要严格把关,严格掌握评选的条件和标准。
3. 规范程序,保证评选。严把评选的审核程序和环节,按照民主推荐、学院审查、公示等环节,确保评选和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五、报送材料和时间
《先进个人登记表》、《先进班集体申报表》、《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各一式一份于5月28日17:00前报学生处办公室高健,学生处汇总审查后在全院公示。
学生处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