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船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告第7号
为贯彻落实省、市等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要求,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态势,现就做好学校的下一步疫情防控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全校师生参加2020年4月4日全国性哀悼活动。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发布公告,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在此期间,全校师生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停止一切公共娱乐活动,于4月4日10时起,默哀3分钟。
二、清明节假期停止网络教学活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学校研究决定于4月4日至5日停止网络教学,教务处统筹安排网络教学课程顺次后延等事宜。
三、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认识到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体师生要加强自我防护,尽量减少外出活动,离开现居住地时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及时上报。全体学生在接到学校开学通知前,不得提前返校。
四、有序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各系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及时完善招生宣传工作预案,调整招生宣传工作重心,进一步拓宽招生宣传渠道,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我校招生宣传工作稳步推进。全校师生要高度重视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加强与生源学校联系和信息互动,宣传学校的特色和亮点,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特此通知!
渤海船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