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摩托车、电动车进入校园的通告
全体师生员工、学院临时用工及其他各类来校人员:
为创造安全有序、舒适畅通的校园环境,按照学院党委下发《渤海船院“保平安、迎大庆”维稳安保工作方案》(船院党字【2019】31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从即日起禁止摩托车、电动车等进入校园,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禁止摩托车、电动车进入校园。
二、严禁平衡车、滑板车、轮滑在校园内道路上行驶。
三、停放在校园内的摩托车、电动车,请车主于2019年9月15日前自行处理,超期无人认领,学院将联合公安局机关,作为无主车进行处理。
四、摩托车、电动车可停放在校园外(正门停车场、南门门卫室外两侧步道方砖)。
五、各相关部门做好对临时用工人员的宣教工作,团委、学生处及各系做好对学生的宣教工作。
特此通告,请遵照执行。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