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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0/05/20 12:37:22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第一阶段:2020622)

 

一、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参加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参加2020年辽宁省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中职毕业生。

3)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报考学前教育、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60cm,女生不得低于155cm;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要求裸眼视力双眼均在4.6以上(包含4.6),只招男生。我校采取新生入学后统一体检的方式,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普通高中考生只能报考普通类,中职考生既可以报考普通类,也可以报考中职类。

5)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3.报名时间:

520-620日(截止到6201700

4.报名网址:http://www.bhcy.cn http://www.bhcyzb.com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620-621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打印准考证

二、招生计划

详见2020年单独招生计划表。

三、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

1、普通类:志愿表中设六个有序的专业志愿栏,同时设置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栏

2、中职类:志愿表中设专业志愿栏和参考志愿栏,参考志愿栏设两个有序的专业志愿,同时设置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栏,并依据所填报专业技能大类进行录取。学前教育专业只能师范类考生报考;其余专业报考不受限制。

四、命题及考试

1.命题:为组织和管理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06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具体详见附件。

2普通类考试科目:由文化课和综合素质测试组成,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满分500分。

文化课考试科目:数学,满分200分,考试范围是高中数学教材必修部分。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试题题库300道题试卷出150道题。试题题库在网上公布(网址为http://www.bhcyzb.com),题库公布时间为520日。

3. 中职类考试科目: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职业技能理论除学前教育专业为现场面试外,其余专业均为笔试,满分为500
文化课: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满分300分;
职业技能理论:各专业所考内容见招生计划表,满分200

职业技能理论考试大纲在网上公布(网址为http://www.bhcyzb.com),公布时间为:第一阶段:520日。

4.考试时间安排:

  1)普通类考试时间

 

 

622

9:00—10:00

综合素质测试


10:30—12:00

数学

2中职类考试时间

 

 

622

9:00—10:00

职业技能理论


10:30-12:00

语文、数学、英语

5.考试地点: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兴城市龙兴路29号)

6.考务费:单独招生报名考务费120元;缴费时间为:520-62017:00

五、录取工作

单独招生工作在辽宁省教育厅的指导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行计算机封闭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并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招生计划、资审合格考生名单、考试成绩、录取结果。

1、普通类录取

1)考试成绩:由文化课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满分500分。

2)录取控制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100分。

3)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数学、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先后顺序从高往低录取。

2、中职类录取

1考试成绩:由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和职业技能理论组成,满分为500分。

2)划定控制线: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 加 “职业技能理论”成绩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控制线不得低于50分。

3)录取办法: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课”、“职业技能理论”成绩排序录取。

六、录取审核

1.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发放录取通知书; 

3.按照国家规定,已被第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已被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2020年第一阶段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备注

520

公布单招计划、综合素质题库及职业技能理论考试大纲


520-620

网上报名、交费

截止到6201700

619-620

报考资格审查


620

公示资审合格考生名单


620-621

网上打印准考证

截止到6211700

622

组织考试


623-624

评卷、汇总、公布成绩、成绩复核


625-626

录取


626

公布预录取结果


注:单独招生信息通过学院网站(http://www.bhcy.cn http://www.bhcyzb.com/)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实际通知为准。

八、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 http://www.bhcy.cn http://www.bhcyzb.com

九、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单独招生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设单独招生考试办公室,具体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

2、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及高校自主招生“十严格”规定,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3、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十、考生申诉及举报电话:0429-2465919

十一、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二、违规处理:

凡是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十三、招生宣传方式渠道:

学院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单招宣传。

十四、本方案会根据疫情变化做出相应调整。

十五、本方案最终以辽宁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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