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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渤海船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告第9号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0/06/15 14:02:12

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态势,现就做好学校的下一步疫情防控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人员不得离葫。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工作人员,从即日至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结束期间不得离开葫芦岛市,各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如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二、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全体师生要增强防护意识,认真执行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近期不要前往北京市等重点地区,离开现居住地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所谓“零报告”是指日报表中除“教工总人数”之外其它数据为零,否则不为“零报告”。如本部门教职工离葫和返葫,请务必在当日报告表中标注教职工离葫和返葫的具体日期、往返目的地、交通工具等详细信息,即教职工离葫和返葫当日为非零报告。


三、进一步学习掌握防护知识。全体师生要自觉学习更新防护知识,及时掌握省、市、学校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前往公共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避免人群聚集,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合理膳食,适当锻炼,保持休息与运动平衡。


特此通知!


渤海船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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